2006/6/8:電動休閒車、電動滑板車、沙灘摩托車行駛道路者
自95年7月1日起 電動休閒車、電動滑板車、沙灘摩托車行駛道路者,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關心您